信箱:chpma02@tbca.org.tw / 報名專線:03-332-0867 夏小姐

報名簡章下載 最新消息pc 我們的課程 成績查詢 判決案例 報名課程

內政部營建署–證照課程(總幹事)

※「事務管理服務人員班」為社區總幹事必備證照
※「設備安全管理服務人員班」以及「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班」是社區總幹事加分證照,也是物業管理、社區保全、警衛必備證照
※上課結訓後須參加測驗,測驗合格可取得內政部頒發之證照

※課後協助就業方向,提高就業機會

 

 

子類別

本張證照即為「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」,內政部營建署於88年起規定須取得此證照才可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,如進行大樓事務管理、遂行管委會決議執行事務。

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: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認可證,受僱或受任執行公寓大廈一般事務管理服務事項之人員。

事務管理人(總幹事)證照的有效期限為5年,如果您的證照已過期,請直接報名回訓班

電話 l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