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託單位: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
B組:
領有建築師、土木技師、結構技師、都市計劃技師、不動產估價師、不動產經紀人、地政士、會計師、律師等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者。
C組:
任職或從事都市更新、建築設計、都市計畫、都市設計、室內設計、景觀設計、建築經理、土地開發、營建土木、不動產估價、地政、不動產經紀、房屋仲介、不動產法務、金融機構、信託機構等相關領域之工作者。
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所畢業者:包含都市計畫、建築、營建、市政、地政、不動產估價、城鄉、室內設計、景觀、土木管理、土木、土地資源等。
D組:
現任或曾任里長、鄰長。
現任或曾任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、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(需領有認可證並實際從事社區服務者)等熱衷社區服務人士。
本市轄區內屋齡達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血親。
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講習-測驗成績達70 分以上者,由培訓機構發給「桃園市危老重建推動師課程講習合格證明」。
108 年 4 月 22 日北市都建字第 10831843341 號修正「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」後續相關行政配合事項辦理。
一、 協助市民充分瞭解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 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之內容與申辦程序,使老屋重建防災的觀念能普及社會大眾。
二、 參加講習並經測驗合格後,取得講習合格證明及簽署聲明書,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、整合住戶意願、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及提具重建計畫。
三、 取得推動師聘書人員,得依規定從事危老重建事宜。
委託單位: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受託單位: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