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大樓只要十一層以上(含地下層)就會需要遴用防火管理人。
依據<消防法>第13條第二項: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、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,其管理權有分屬時,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,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。
第四天課程結束後進行考試,考試地點就是上課地點,考試時間為一小時,總共是100題單選題,60分即合格。若是不合格也有補考的機會,會再約學員方便的時間來協會考試。
協會沒有提供考古題,學員可自行上網查詢公寓大廈條例相關問題。協會於上課時會給每位學員課本,講師上課的簡報檔也會發送至課程群組裡提供給學員閱讀。
依據<消防法>第13條第一項: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應由管理權人,遴用防火管理人,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,報請消防機關核備,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。
應實施防火管理之場所如下列所示。
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規定,指下列「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」:
學員考試60分合格即擁有證書的資格,正式的認可證會在大約3~4個月左右時間收到,學員可以選擇郵寄證書或來協會自取證書。
可於課程結束後二個月左右,在國土管理署網站查詢自己的證書號碼,若查詢的到,則證書快核發下來了。
*營建署查詢證號網址:https://cloudbm.cpami.gov.tw/CPTL/cpt0603m.do
(頁面選單:證照與講習 > 資料查詢 > 人員資料查詢 輸入個資後查詢)
依據<消防法>第13條第40條:違反第十三條規定,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,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;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,得連續處罰,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。
課程結束後會發給每位學員一張上課證明書,以此證明已上完課程,考完試約10個工作天會公佈考試成績,可使用上課證明書及成績先做求職,每個社區要求不同。
依據<消防法施行細則 >第14條第二項:初訓合格後,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。因此證書上結訓日期+3年即為下次應複訓日期。
事務管理人員證書有效期限為五年,五年快到期就要報名事務管理人員回訓班。
您可以選擇延班或者退費。
事務管理人員初訓班總時數為32小時,上課天數4天,時間大約為8:30~18:00(或18:30)左右,依課程表為主,中午有休息時間1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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